評論員 劉志杰

  2023年,我們已經走出疫情陰霾,市民們渴望去附近的公園、運動場和圖書館度過周末,豐富精神生活;各大高校也紛紛舉辦學術會議,邀請八方來賓。然而,仍有不少大學只準師生和來學術交流的客人進門,對周邊的市民卻大門緊閉。

  今年以來,“四川省網上群眾工作平臺—問政四川”和四川日報全媒體民情熱線(028-96001)就持續收到市民反映——川內部分高校遲遲沒有向社會開放。記者走訪成都市內的十余所高校,確實發現一些高校還嚴格限制社會人員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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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自古大學辦學就秉持向公眾開放、影響教育公眾的職能。早在戰國時的稷下學宮,就廣納諸子,成就了中國古代思想史的“百家爭鳴”盛況;而北大也一度有“來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學術慣例,來蹭課的社會人群中也出過不少杰出人才。所以傳播知識和討論思想的殿堂——大學從來就不是什么“禁區”。

  當然,在疫情防控的過去幾年,大學紛紛封閉式管理,有一定歷史原因。但既然早在今年初新冠疫情防控就已經被調整為“乙類乙管”,大學校園也就完全沒必要延續特殊管理方式了。甚至于,早在2020年疫情時期,教育部制定《高等院校秋季學期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也明確反對過高校以防疫名義“一刀切”封閉管理的做法。

  如今,依然打著所謂“方便管理”的名義封閉校園,其實就是管理惰性,反映了個別學校管理水平不自信,管理方式不作為,履行公共責任不積極。

  大學是社會的一環,大學教育的一個核心就是在海納百川的開放之中讓現代教育影響社會。更何況,大學美麗的草坪、現代化的球場,本身在興建時往往也有財政撥款,公眾為城市納稅,要求共享一些校園的公共設施也并不過分。如今,各個大學都在強調社會責任感,早日滿足市民呼聲,讓校園回歸城市和社會,何嘗不是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一環?

  誠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高等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實行民主管理”。高校具有自主辦學的權利,有決定開不開門的權限,但同樣是依據高等教育法,其也明確要求高校“應當面向社會”。無論從教育的本心、社會責任還是從法律條款看,于情于理,高校都應盡早回歸開放,讓思想在開放中發展,讓社會在開放中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