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瀘州警方獲悉,瀘州合江警方經過數月縝密偵查,成功偵破“楊某某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查獲非法捕撈漁獲物1500余公斤,涉案金額達100余萬元,6人被法院依法判處刑罰。同時,合江警方向貴州省赤水警方移交非法捕撈水產品涉案人員12人。

  據警方介紹,2023年5月9日2時許,合江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根據工作線索,在合江縣車輞鎮先鋒村一赤水河河段處,將正在“電魚”的楊某某、胡某某二人當場抓獲,并當場查獲高壓電瓶1個、逆變器1臺、增氧泵2臺、鋁合金材質機動船1艘、皮劃艇1艘、面包車1臺,現場查獲各類野生魚類80余斤。

  ▲嫌疑人指認作案船只

  隨后,民警順藤摸瓜,抓獲非法捕撈嫌疑人簡某某以及非法收購漁獲物的熊某某等4人,并起獲犯罪嫌疑人精心藏匿在河邊竹林中的一艘小木船。而正是借助該船,嫌疑人多次水中非法捕撈作業。為了掩人耳目,犯罪嫌疑人每次下水得手后,都會把小木船抬上河岸藏匿,并在船身披套迷彩布進行偽裝。

  ▲精心偽裝藏匿的“漁船”

  合江警方查明,2022年2月至案發,楊某某、簡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伙同合江籍、貴州赤水籍非法捕撈人員,于凌晨時段在赤水河多處河段用電魚的方式進行非法捕撈,將漁獲物多次販賣給貴州遵義市、赤水市及四川省合江縣等地的餐館和個人。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共抓獲涉及赤水河合江縣河段非法捕撈涉案人員6名,并向赤水警方移交赤水河赤水市河段非法捕撈涉案人員12名,成功打掉了一個盤踞在川黔兩地,集“捕、運、銷”為一體的非法捕撈犯罪團伙。

  ▲涉案漁獲物

  瀘州合江警方表示,該團伙犯罪嫌疑人在禁漁期非法捕撈野生水產品行為,破壞魚類繁育,嚴重損害國家漁業資源,且本案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非法捕撈水產品數量巨大、性質惡劣。

  據了解,2023年以來,瀘州合江公安共辦理非法捕撈水產品案6件,抓獲涉案人員25人,移送起訴17人,有效維護了長江流域禁捕管理秩序。

  紅星新聞記者 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