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9日從四川省科技廳獲悉,日前,由四川省科技廳、省教育廳和省國資委聯合制定的《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負面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正式印發,明確了6項禁止轉化的科技成果及18項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禁止行為,持續強化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底線”意識。

  據了解,《清單》分為禁止轉化的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禁止行為,共24項。

  其中,危害經濟安全、軍事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等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國家命令禁止使用或者已經限期淘汰的;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浪費資源能源的;違背科技倫理、違反科學共同體公認道德的;未明確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或存在權屬糾紛的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6項科技成果,禁止轉化應用。

  此外,《清單》還從成果取得、轉化、收益等成果轉化全流程,歸納出不正當手段獲得科技成果、擅自轉化成果、未按規定獎勵相關人員等18項禁止行為。其中包括,禁止虛構、偽造各類材料,出具失實的材料、信息、結論等;隱瞞、謊報重要事項、重大問題或變更事項;隱瞞技術風險和成果的負面影響。禁止在財政資金支持的成果轉化類項目中列支與項目無關費用,列支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規定禁止開支的費用;截留、擠占、轉移、私分、挪用、套取、虛報、冒領科技成果轉化財政資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