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5月29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省法院院長王樹江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祝鴻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劉曉華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朱曉玲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劉小玫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任命
王玥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趙愛民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查理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邱少洪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劉英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霍穎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周世倩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馮安石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賀毳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周冀為成都鐵路運(yùn)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何媛為成都鐵路運(yùn)輸中級法院審判員;
張文濤為成都鐵路運(yùn)輸?shù)诙ㄔ焊痹洪L、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