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元一名剖腹產手術出生的新生兒,頭部出現兩個包塊,醫生和護士均告知系頭皮血腫。后來,新生兒病情惡化進入ICU治療,被查出雙側頂枕部顱骨骨折。轉院治療后,新生兒家屬起訴廣元某醫院,要求賠償各類費用共計12萬余元。近日,廣元市利州區法院公布了該案例,經調解,廣元某醫院自愿支付醫療費等共計2.5萬元。

  ▲資料圖 據圖蟲創意

  2021年5月20日,小王在廣元某醫院處行剖腹產手術后出生,出手術室時頭頂枕部存在兩個包塊,護士和醫生均告知家長系頭皮血腫,屬正常現象。同年5月23日,小王出現微黃、皮膚進行性迅速黃染加重,下午出現鞏膜和全身黃染,新生兒科經檢查提示總膽紅素425.8umo1/L,屬于極重度高危值,醫生告知達到換血治療標準,后小王入住ICU治療。經檢查,發現小王雙側頂枕部顱骨骨折,斷端錯位,硬膜外血腫,左側硬膜外血腫較右側大,復查認為需要轉華西醫院行顱骨鉆孔引流手術,遂轉院治療,后血腫基本完全吸收。

  小王的法定代理人認為,廣元某醫院行剖腹產手術不應該導致新生兒顱骨骨折,小王出現高膽紅素血癥應系顱骨骨折導致顱內血腫造成。小王出手術室既有頭皮血腫產生,而廣元某醫院卻沒有相關臨床覺察,經驗欠缺,導致延誤確診,廣元市某醫院行為已經損害了小王合法權益,要求醫院支付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撫慰金、交通費、法定代理人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21852.10元。

  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考慮到該案為涉未成年人醫療事故責任糾紛,比一般醫療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矛盾沖突更劇烈,積極組織雙方調解。一方面寬慰小王家屬情緒,另一方面要求醫方給出合理解釋,對雙方進行釋法說理,最終化解矛盾,并達成調解協議:廣元某醫院自愿向小王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共計25000元。

  法院表示,原告小王雖系新生兒,但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其生命健康權自出生起即受法律保護。小王在廣元某醫院處行剖腹產手術出生,術后出現顱骨骨折癥狀,但醫院卻按照頭皮血腫屬正?,F象處理,導致新生兒病情惡化。醫院未充分考慮到新生兒無法表達病癥、無法自理等特殊性,未盡到醫院在對新生兒診療過程中的審慎注意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