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范芮菱
6月19日,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向社會集中公布了2024年5月被終生禁駕的32人名單,其中年齡最大的63歲,年齡最小的19歲。
四川公安交警供圖
其中,14人因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5款之規定,被公安交管部門吊銷駕駛證且終生禁駕。18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2款之規定,被公安交管部門吊銷駕駛證且終生禁駕。
終生禁駕意味著“終生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這對一些人來說,不僅意味著出行不便,甚至可能失去工作的機會。目前全國已實現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后,被處罰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被鎖定為終生禁駕的人員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自重、自愛、自律,切實把杜絕酒后駕車作為長期的自覺行為。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報警,避免貽誤受害人救治,加重事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