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蔣京洲 王晉朝
近日,有多名消費者在社交平臺稱自己40元預定的成都北站智選假日酒店被強制退單。此事經過媒體報道后,登上熱搜榜,引發網友熱議。
根據成都北站智選假日酒店事后的聲明稱,由于操作失誤,將原本房價為400元每間每晚標為40元每間每晚。目前已有失誤訂單1000多筆,已訂購房間6000余間。若按錯標價格為消費者辦理入住,則該酒店將面臨重大的損失。為了避免上述損失的發生,也避免給消費者帶來進一步不便,該酒店決定將于2024年6月14日之前將上述失誤訂單進行取消。
為彌補消費者,該酒店給出的補償方式為,可以給消費者在原來房價400元的基礎上以7.5折優惠辦理入住。但是,不少消費者對于酒店的上述處理方式并不滿意。
那把400元/晚錯標為40元/晚被訂1000單后,酒店能強制退單嗎?消費者遭遇這樣的情況,該如何維護自己的相關權益?為此,四川在線記者邀請到了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夏宇來告訴你背后的法律知識。
酒店能夠強制退單么?
需要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夏宇告訴記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我們先來解釋一下,什么叫做重大誤解。” 夏宇介紹,民法典中的重大誤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過錯而對合同的內容等發生誤解訂立了合同。這種誤解,會直接影響到當事人所應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一般來說,誤解既可以是單方面的理解,如出賣方誤將某一標的物當作另一物;也可以是雙方的誤解,如買賣雙方誤將本為復制品的油畫當成真品買賣。“本案中的酒店工作人員將標的為400元的房間,錯誤標注為了40元的房間后,發生了客房的訂單合同行為,屬于典型的重大誤解行為。”
按照前述民法典規定,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這就是說,酒店有權請求撤銷。” 夏宇說,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有權請求撤銷,并不是可以隨意撤銷。按照法律規定,需要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而不是單方面的強制退單。”
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協商投訴不成,可以起訴
夏宇告訴記者,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等相關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用戶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合同成立。“也就是說,消費者在平臺成功下單,應當視為消費者與酒店方達成合意,成立有效合同。”
另外,民法典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這也就是說,如果酒店方認為合同存在重大誤解主張撤銷,也該承擔合同撤銷后對消費者利益造成的相關損失。” 為此,夏宇介紹,消費者可以選擇通過與酒店協商,以及向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通過前述方式不能與酒店方達成一致的,還可以選擇到法院提起訴訟。“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消費者明知價格錯誤仍大量下單,可能被視為惡意行為,構成不正當得利。在這樣的情況下,法院可能會酌情減輕或免除酒店的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