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他們當兄弟,他們把我當‘獵物’。我恨不良商人老板處心積慮的‘圍獵’,更恨自己不自重、不自律、不知止……”當張貴林幡然醒悟時,為時已晚。

  張貴林曾任四川安岳縣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和審計局“一把手”。6月25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文披露他從被人圍獵到權錢交易的貪腐細節。

  經查,張貴林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業務承攬、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共計213.5萬元。去年3月,他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萬元。

  ▲張貴林 圖據廉潔四川

  溫水煮青蛙式“圍獵”

  手握實權后

  商人老板圍過來和他“交朋友”

  張貴林生于1966年7月,四川安岳人,1986年8月參加工作后,最初在一所初級中學任教4年多。1990年,進入安岳縣原計生委工作后,歷任辦公室副主任、政策法規股股長等職務。此后,他歷任安岳縣民政局副局長、石羊鎮黨委書記等職,于2011年8月調任安岳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半年后任該局黨委書記、局長。此后,他先后擔任安岳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安岳縣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2021年6月卸任局長后直至2022年6月被查,任安岳縣審計局三級調研員。

  先后在多個部門任“一把手”,身居要職、手握實權,也就是從那時起,圍繞在張貴林身邊的人就突然多了起來。“他們通過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等各種渠道認識我。”張貴林回憶,剛開始,他很警惕,擔心這些人是為了從他這里拿工程、拿項目。后來發現,這些人跟他不談工作,不談項目,更不談錢,只是跟他“交朋友”。

  與傳統式“圍獵”不同,“溫水煮青蛙”式“圍獵”注重循序漸進,不求立即回報,一些商人老板通過長期的情感、物質等各方面“投資”,與黨員干部建立起緊密的情感紐帶,使其放松警惕,最終把黨員干部拽入“腐敗圈”。2012年,張貴林擔任安岳縣交通局黨組書記、局長不久,由于工作關系認識了從事道路建設的商人李某君。“他對我特別好,我比他年齡稍大一點,他就叫我張哥,沒有那種客套話,感覺很親切。”

  對待“張哥”,李某君可謂費心費力。起初,李某君經常給張貴林電話問候,工作是否順心,身體是否健康,心情是否舒暢……總有聊不完的話題、述不完的關心,顯得溫情脈脈。一段時間后,李某君開始邀約張貴林一起吃吃喝喝,在推杯換盞、觥籌交錯中,兩人“感情”迅速升溫。

  “有時候家里遇到緊急事情需要處理,我又抽不開身的時候,李某君都會很快幫我去解決。他有時候遇到拿不準的事情,也會讓我幫他出出主意。”張貴林認為,李某君與他交往并不是看重他手中的權力,“這種兄弟值得交”。

  可很快,李某君就遇到了生意上的“難處”。“李某君跟我說,他最近生意不是很順利,一直沒有接到合適的項目,想請我幫忙介紹項目給他。我想著大家這么好的關系,他遇到了難處,我能幫一把就幫一把。”就這樣,在張貴林的幫助下,李某君順利承接了一個交通工程項目。

  第一次收錢也害怕過

  每次推托只是假意客氣

  共收受現金213.5萬

  在張貴林看來,介紹項目給李某君,只是正常幫朋友解難處,自己沒有收錢,就沒什么問題。

  不曾想,李某君的目的并不止于此。在張貴林又一次幫助李某君承接工程項目后,李某君找到他,并送上了10萬元現金。“當李某君第一次給我送錢時,我也害怕過、擔心過,但想到他是自己的兄弟,事情也給他辦好了,不會有人告發自己。”

  為了進一步“捆綁”住張貴林,李某君幾乎每年春節都會帶著裝滿特產或現金的禮品袋登門拜訪。雙方的朋友關系逐步蛻變成了利益交換關系,“幫朋友解難處”變成了權錢交易。張貴林利用職務便利,為李某君在多個工程項目上提供幫助,共計收受李某君18萬元。

  除了李某君,張貴林的“兄弟”中還有李某瓊。2015年,張貴林牽頭負責安岳縣某融資項目,認識了當時負責對接融資項目的第三方中介公司某投資信息咨詢公司負責人李某瓊。在李某瓊的花式“圍獵”下,張貴林很快落入“網”中,與李某瓊成了“好兄弟”。

  為了順利在安岳開展融資業務,李某瓊在一次見面中,順勢遞給張貴林一個紙袋,紙袋上層放著一盒茶葉,下面則是25萬元現金。張貴林幾番推托,還是忍不住收了下來。幾個月后,在張貴林的幫助下,李某瓊順利在安岳推開融資服務工作。當李某瓊再一次送上25萬元好處費時,張貴林毫無顧忌地收下了。

  據張貴林交代,自己總認為替別人辦了事解了難,理應得到回報,理應有所收獲,每次雖也推托,但只是假意客氣。經查,張貴林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業務承攬、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共計213.5萬元。

  家人親戚也被“圍獵”

  妻弟和妻子被邀入股

  他“出力”短短一年凈賺40萬

  商人康某偉也想結識張貴林,卻沒有找到合適機會。機緣巧合下,康某偉認識了張貴林的妻弟楊某林,并迅速與其發展成了“莫逆之交”。

  2017年,康某偉以某建設公司的名義中標安岳縣某道路改善提升工程項目。為了使工程款撥付得更順利一些,康某偉找到楊某林,并向他拋出“橄欖枝”,邀請楊某林入股該項目,并約定讓其占股60%。

  楊某林深知,若不是姐夫張貴林的“加持”,康某偉不會平白無故讓他入股“占大頭”。面對唾手可得的高額利潤,楊某林及時找到姐姐、姐夫“商量”,邀請其入股分紅。

  “知道這件事后,我想到既沒有用自己的名字持股,又是在自己職責和服務范圍外投資,算是‘合法收入’,而且妻弟開口,自己也拉不下臉拒絕。”張貴林明知康某偉是有求于自己,卻還是點頭同意了。

  最終,張貴林的妻子投入資金30萬元,從楊某林手中分得該項目20%股份,項目實際運營則由康某偉和楊某林負責,張貴林只在項目款撥付方面“出力”。在三方默契“合作”下,短短一年時間,項目順利完工,張貴林凈賺40萬元。

  正當張貴林暗自高興時,2022年6月,安岳縣紀委監委收到關于張貴林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并組織專門力量展開調查。2022年12月,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3年3月,他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萬元。

  “我無顏面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不是一個好兒子;無顏面對多年陪伴我深愛我的妻子,不是一個好丈夫;無顏面對讓我驕傲自豪的乖女兒,不是一個好父親……”張貴林悔恨道。

  蹇明芳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