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一輛輕型小貨車超速行駛,結果跟一輛轉彎的正三輪載貨摩托車相撞,導致摩托車司機當場死亡……這是今年5月初發生在四川南充市西充縣境內的一起交通事故。

  6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當地交警部門獲悉,小貨車司機李某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三輪摩托車司機楊某承擔次要責任。

  事故發生于5月3日。據當地交警部門介紹,當天李某駕駛一輛輕型倉柵式貨車,從西充縣風鳴鎮方向沿212國道往南臺街道方向行駛。13時48分許,車輛行駛至一十字路口處時,與相對方向左轉彎的三輪載貨摩托車相撞。緊接著,正三輪載貨摩托車失控撞上從快車道上走到人行橫道處準備橫過道路的行人李某以及道路中央金屬隔離護欄,事故導致正三輪載貨摩托車司機楊某當場死亡,行人李某受傷。

  經查,貨車司機李某駕駛機動車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下的公路上超速行駛(未達到50%),且不按規定使用右轉向燈,楊某存在的違法行為包括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未禮讓行人先行。

  最終,交警部門劃定機動車駕駛人李某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楊某承擔次要責任,行人李某因不在人行道內行走承擔自身損害的次要責任。

  交警部門提醒:此次事故暴露出部分駕駛員及行人交通安全意識欠缺,臨危處置欠缺經驗,公安交警部門也將加大對機動車超速、不按規定行駛、隱患車輛上路行駛、行人不按規定橫過道路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