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彥君

  7月1日,四川省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024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暨“春雷”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醫療器械維護、藥品安全、虛假廣告等方面。

  例如,在保障人體健康安全方面,2023年8月31日,廣安區市場監管局對銷售的“家用燃氣灶具”進行了監督抽檢。經檢驗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家用燃氣灶具”熱負荷和燃燒工況-干煙氣中CO濃度項目不符合規定標準,因此判定抽查產品不合格。

  經查,抽檢批次燃氣灶是當事人從佛山市某公司購進了50臺用于對外銷售,進貨價格為155元每臺,銷售價格為500元每臺。當事人售出1臺不合格“家用燃氣灶具”,其余49臺尚未售出,涉案“家用燃氣灶具”貨值金額共計25000元,違法所得345元。

  2024年1月18日,廣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給予沒收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49臺;沒收違法所得345元;處罰款20000元等行政處罰。

  此外,藥品安全維護上同樣“鐵拳出擊”。2023年12月5日,武勝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醫院進行檢查,發現該醫院藥房的藥品陳列架上擺放有待使用的注射用頭孢唑林鈉3支,上述藥品的標簽標注有“國藥準字H20184084,規格:0.5g靜注/靜滴,產品批號:062710805,有效期至:2023.07”的文字信息,藥品已過期。

  經查,該醫院于2021年10月9日以每支6.2元的價格購進了注射用頭孢唑林鈉1000支。購進后在該藥品的有效期內使用了997支,每支收費32元。因該醫院未及時清理藥品,導致該醫院將上述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放在藥房內待使用。本案貨值金額96元,無違法所得。

  之后,武勝縣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沒收超過有效期的注射用頭孢唑林鈉3瓶、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還公布了鄰水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醫院未按照產品說明書要求定期維護醫療器械案、前鋒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農資經營部銷售不合格過磷酸鈣案、岳池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餐飲店發布虛假廣告案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