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武縣雍某某在自家門口遭兩人持棍棒毆打,導致全身多處骨折。而這一切,都是因為幕后主使張某某為了“替父出氣”雇人報復。近日,綿陽市平武縣人民法院審結這起因鄰里糾紛引發的故意傷害案,根據張某某等三人的犯罪情節,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分別判處打人者鐘某某、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雍某某和張某某父親本是鄰居。長期以來,兩家因為“田邊地角”、生活污水排放等日常瑣事經常發生矛盾,積怨較深。為避免雙方矛盾激化,同時也擔心父親受欺負,已定居外地的張某某便告訴父親,發生矛盾時由他負責與雍某某進行溝通。2023年9月左右,因傾倒剩菜剩飯的問題,兩家人再次發生矛盾。在張某某與雍某某微信溝通過程中,因對雍某某提到“再有下次,后果自負”感到不忿,加之多年積怨,張某某覺得自家受到欺辱,遂產生報復想法。隨后,張某某找到鐘某某幫忙“收拾”雍某某,并承諾給予相應報酬。

  2023年10月底,鐘某某邀約周某一同幫張某某“出氣”,并由張某某帶路前往雍某某住處,伺機毆打教訓雍某某。當日19時許,雍某某回到家門口時,遭到戴著頭盔的鐘、周二人手持棍棒毆打,導致右側肩峰、右橈骨及多處肋骨骨折等損傷,后經鑒定為輕傷二級。

  平武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鐘某某、周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最終,法院根據三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分別判處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官表示,此案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加之三名被告人均是累犯,因此必須嚴懲。同時,此案也引人深思,若兩家人各讓一步,雍某某便不會遭此無妄之災,張某某也不會再次鋃鐺入獄。張某某若能正確看待鄰里關系,也不至于“沖冠一怒為父親”。法官提醒,遇到鄰里關系緊張時,最好理性處理、適時溝通,切勿一時沖動鑄成大錯。當事方務必借助基層調解組織協商解決,或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否則極有可能觸犯刑法。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