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達州宣漢縣的尹先生反映,當地殯儀館距他和哥哥的房屋直線距離僅20余米,兩家人頻遭殯儀館燈光、噪音及粉塵擾民。
當地民政部門及宣漢縣殯儀館回應紅星新聞,殯儀館將搬遷,原因是考慮到殯儀館周圍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目前正在走相關程序(此前報道:紅星調查|房主反映殯儀館距自家僅20余米頻遭擾民,殯儀館:將搬新址正在走程序)。

▲尹家兩兄弟房屋正對堡坎下的殯儀館
此事經紅星新聞深入調查報道后,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熱議。不少網友留言提出疑問:殯儀館到底該距居民區至少多遠?
對此,紅星新聞記者采訪了殯葬專家,并查詢了我國出臺的相關規定和標準。其中,對于殯儀館的選址,《殯儀館建設標準》明確規定,考慮到殯葬工作的特殊性,盡量選擇周邊單位和居民較少、相對獨立、交通便利的地域,并處理好與周邊單位及居民的關系。
1、建設殯儀館由誰提出方案,又由誰審批?
關于殯葬設施管理,紅星新聞記者查詢發現,我國《殯儀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殯葬工作規劃和殯葬需要,提出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殯儀服務站等殯葬設施的數量、布局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八條規定,建設殯儀館、火葬場,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批;建設公墓,經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此外,第十二條規定,殯葬服務單位應當加強對殯葬服務設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陳舊的火化設備,防止污染環境。
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喪事活動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民政部門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殯儀館選址有何要求,應該距居住區多遠?
紅星新聞記者從民政部官網查詢到,曾有網友在2021年3月22日留言咨詢類似問題:“請問市區級的殯儀館選址上有什么明文規定?”
3天后,民政部社會事務司答復:殯儀館規劃選址問題參照《殯儀館建設標準》(建標[2017]181號)及《火葬場衛生防護距離標準》(GB18081-2000)等相關標準。

▲《火葬場衛生防護距離標準》
紅星新聞記者通過住建部網站查詢到《殯儀館建設標準》(建標[2017]181號),其中第十一條規定,殯儀館的選址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符合用地分類原則和規劃管理、殯葬管理條例以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具備滿足工程建設的工程地質條件和水文地質條件。
三、殯儀館宜建在當地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并應有利于排水和空氣擴散。
四、交通、給排水、供電有保障。
五、考慮到殯葬工作的特殊性,盡量選擇周邊單位和居民較少、相對獨立、交通便利的地域,并處理好與周邊單位及居民的關系。
隨后,紅星新聞記者從國家標準委網站查詢到《火葬場衛生防護距離標準》(GB18081-2000),其中解釋:衛生防護距離為“產生有害因素的部門(車間或工段)的邊界至居住區邊界的最小距離”。
該標準明確規定:火葬場的衛生防護距離,按其所在地區近五年的平均風速和年焚尸量規定。根據所列圖表顯示,年焚尸量大于4000具,所在地區近五年風速小于2米/秒、2~4米/秒、大于4米/秒時,火葬場的衛生防護距離分別為700米、600米、500米;年焚尸量小于等于4000具,所在地區近五年風速2米/秒、2~4米/秒、大于4米/秒時,火葬場的衛生防護距離分別為500米、400米、300米。
此外,該標準顯示,其規定的火葬場與居住區的位置應考慮風向頻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響,以盡量減少其對居住區大氣環境的污染。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標準備注“2001年1月1日實施,根據2017年第7號公告和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結論,自2017年3月22日起,該標準轉化成推薦性標準,不再強制執行 ”。
3、殯葬協會專家:火葬場選址應遵循這些原則
對于殯儀館(火葬場)與居民房屋之間的距離,7月9日,民政部中國殯葬協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殯葬問題研究專家王國華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火葬場與居民樓之間的距離遵循幾個原則:
第一,火葬場一定要在居民樓的下風區,避免火葬場煙囪有氣味擾民;第二,火葬場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通用標準;第三,尊重中國老百姓的“公序良俗”,火葬場出入口絕對與居民區出入口相隔離;第四,在火葬場區域焚燒花圈、燃放鞭炮等,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范,杜絕擾民現象發生。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