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近年來,“兒童經濟”蓬勃發展,但同時,由于未成年人認知能力弱、好奇心強、喜歡模仿、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等特點,通過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等方式侵害未成年人消費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7月23日,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公布了多起關于未成年人的消費投訴案例,一起來看看。

  案例1

  2024年3月27日,趙女士向宜賓三江新區消委會電話投訴稱,在宜賓三江新區某小學校門口很多的文具店都在搞“抽簽抽獎”活動,以博彩性質的抽獎游戲存在誘導學生過度消費,希望消委會及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教育并責令其整改。隨即,經宜賓市消委會三江新區分會調查發現,該學校周邊有6家文具店都以不同形式進行有獎銷售,主要銷售對象為未成年人,抽獎活動每次價格5角到2元不等。宜賓市消委會三江新區分會對涉事6家文具店經營者進行約談,當地市場監管局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經營者立即停止售賣上述商品,并主動進行銷毀。

  案例2

  2024年4月10日,達州市渠縣消委會城南分會接到消費者劉某投訴,稱其11歲的孩子獨自在渠縣渠江鎮某通訊經營部花費1699元購買了一部手機。劉某發現后立即與該店商家協商退貨退款,但未能協商一致。劉某認為商家在未經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向未成年人售賣手機是不合理的,遂投訴至城南分會,希望能幫助自己維護合法權益。接到投訴后,城南分會工作人員立即到現場進行核查并組織雙方進行現場調解,因手機已經使用,商家同意扣除一定使用費后退貨退款1399元。

  案例3

  2024年5月20日,達州萬源市消委會收到朱先生投訴,稱萬源市廢品回收門市向未成年學生售賣煙盒,學生將煙盒制作成“煙牌煙卡”玩耍,存在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分散學習精力、產生吸煙興趣和好奇心等諸多問題,朱先生請相關部門核實處理違規售賣煙盒問題。接到投訴后,萬源市消委會迅速展開調查,聯合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到該店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經核查該店經營者的確向未成年人銷售過煙盒。執法人員現場向店鋪負責人宣傳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煙草專賣相關法律法規,經營者表示積極支持加強對未成年人權益和身心健康的保護,立即進行整改,后續不會再銷售。

  消費專家分析,這類案例涉及的投訴主要有:一是違反法律規定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等禁止向未成年銷售的商品;二是未經監護人同意,進行大額消費,如大額充值游戲、購買手機等;三是通過免費贈送游戲或者贈送游戲皮膚等手段,誘導消費,從而造成錢財損失;四是抓住未成年人喜歡獵奇的特點,以文具盲盒、趣味抽獎等“中獎未知性”誘導未成年人盲目跟風、相互攀比繼而沖動消費。

  專家指出,在現代社會,未成年人作為消費者的身份日益凸顯,他們在網絡購物、游戲充值等方面的消費行為越來越頻繁。然而,未成年人由于年齡較小,缺乏足夠的消費經驗和自我保護意識,容易受到不良商家的誘導和欺詐。因此,對未成年人進行消費提示顯得尤為重要。

  對此,省消委會建議:首先,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消費教育。通過講解消費知識、案例分析等方式,讓未成年人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他們的消費意識和辨別能力;第二,應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消費觀,避免盲目跟風、攀比心理等不良消費習慣的形成;第三,政府和社會各界應加大對未成年人消費市場的監管力度。對于針對未成年人的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等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維護市場秩序;第四,對于所有針對未成年人的產品和服務,都應該進行嚴格的內容審查,確保其不會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損害。政府、企業、學校、家庭和社會組織應該共同努力,形成一個全方位的保護網絡,確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