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江油市青蓮鎮一名工人違規進行焊接作業時引起火災,所幸消防救援人員撲救及時,未造成嚴重損失及人員傷亡。不過,由于該工人在動火作業中未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也未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江油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事發現場

  7月21日16時許,江油市消防救援大隊接到報警稱,青蓮鎮一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后,消防救援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成功將火災撲滅。所幸撲救及時,火災未造成嚴重損失及人員傷亡。

  經調查發現,火災是由于王某在進行焊接作業時,因操作不慎導致除塵廠房內除塵傳送帶、除塵管道著火。王某在動火作業中未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也未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江油市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綿陽消防提醒,電焊、氣割屬于明火作業,作業過程中的溫度可高達6000℃以上,作業現場熔融的金屬火花會到處飛濺,操作不慎極易引發火災事故,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遵規作業前要仔細檢查周邊環境,一定要遠離可燃物,作業時要做好現場監護并配足滅火器材防范火災發生。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