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女子彭某在網上與一男子徐某相識后戀愛同居,期間男方支付6.6萬元彩禮,但在后來相處的過程中,女子覺得兩人不合適,主動提出解除婚約并自愿返還全部彩禮,由于她遲遲未退還彩禮被男方起訴。8月5日,紅星新聞獲悉,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判決女方退還彩禮6.6萬元。

  徐某是四川安岳人。2022年4月,徐某與四川南充女子彭某通過網絡相識,并于次月確立戀愛關系。2023年1月,徐家給付彭家彩禮6.6萬元。但在后來的相處過程中,彭某覺得徐某不是自己理想的男朋友,之后提出解除婚約,自愿返還徐某給付的6.6萬元彩禮,并于2024年1月出具字據一張。字據中載明:“因女方彭某不愿意繼續這段婚姻,愿意返還彩禮六萬六,過年先還三萬,剩下三萬六,一年內還清。”不過,徐某按約將彭某送回后,彭家并未按承諾返還彩禮,而是以沒有資金為由要求延期給付。

  事后,徐某將彭某父女起訴到順慶區人民法院。司法文書顯示,彭某父女二人均為到庭參加訴訟。不過,彭某在法院對其的電話詢問中稱,僅收到原告現金支付的彩禮65800元,且在婚前與徐某同居生活近兩年時間。

  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系婚約財產糾紛,婚約屬我國民間婚俗,是男女雙方以訂婚或結婚為目的的事先約定,訂立婚約的男女按照民間婚俗會有給付貨幣或實物的一些財務往來,該給付是附訂婚或結婚目的的贈與。本案中,原告為與被告彭某結婚而支付彩禮6.6萬元,并提供了彭某書寫的愿意退還彩禮的字據為證,被告彭某雖對收取彩禮的金額有異議,但未提出相應的證據予以佐證,故法院對原告要求彭某返還彩禮6.6萬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日前,法院判決彭某父女退還徐某彩禮6.6萬元。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