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王祥龍 受訪者供圖

  如果不是姐姐反復“暗示”,在阿壩州工作的白先生,還不會想到自己12歲的女兒可能在直播間花了大筆錢。電話中,女兒小白只承認花了6萬元用于直播間拆卡片,“我已經申請了未成年人退款”。

  8月7日,白先生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小白使用其奶奶的手機,在拆卡直播間花了8萬多元,卡牌裝滿了5個紙箱。

  目前,白先生已經聯系了平臺方,也向封面新聞發起云投訴。他希望得到媒體幫助的同時,也對廣大家長進行提醒。

  奶奶取現金發現余額不對

  知道是孫女充值了卻沒告訴兒子

  8月初,因臨時急需,白奶奶的女兒找她借錢周轉。白奶奶拿著銀行卡去取錢后,發現卡里的余額少了7萬元左右。

  白奶奶多方回憶,沒有想到在哪里花費過7萬元,這才意識到可能是孫女小白花了錢。因為最近半年,小白總以學習英語、查學習資料的名義,拿著奶奶的手機玩。

  小白購買的卡牌

  面對奶奶的詢問,小白坦白說,錢是自己在某平臺直播間充值拆卡了。小白所說的拆卡,即在直播間購買卡片包,由主播代為拆開后,根據直播規則,獎勵多拆套數。而稀有程度高的卡片,據稱在一定范圍內,可以賣出高價。

  白先生介紹,小白告訴奶奶,“她已經在平臺上申請了未成年人退款。”可能是出于對孫女的信任和溺愛,奶奶并沒有將此事告訴白先生,只告訴了自己的女兒。

  隨后,白奶奶拿著銀行卡去銀行查詢退款是否到賬,沒想到退款沒收到,卻發現另一張銀行卡上少了9000多元。

  4個月充值8萬多元

  家里卡牌裝滿5個紙箱

  “從今年4月份開始,半年時間前后一共花費了8萬多,其中4萬多元買了卡牌,剩下的部分充值了平臺幣用于打賞或者送禮物給主播。”白先生介紹。

  白先生向記者發來的充值記錄顯示,今年4月至7月,從最初的充值3000多元,到后面的一個月充值1萬多元、2萬多元、3萬多元,主要用于購買葉羅麗、小馬寶莉系列卡牌以及快幣充值。

  小白今年6月的充值記錄

  8月6日,白先生從工作地趕回位于都江堰的家。白奶奶夫妻倆退休后居住在都江堰,小白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只有周末,白先生夫妻才能回家照管女兒。

  白先生介紹,從4月份開始,家里的卡牌陸續增多,他們也曾問過小白。小白告訴他們,是同學送給她的,或者是幫同學保管在家。

  白先生提供的照片顯示,現有的卡牌裝了三個紙箱和幾個膠袋。白先生表示,這只是一部分,有一些已經清理扔掉了,小白購買的卡牌,足足可以裝滿5個紙箱。

  家里剩下的部分卡牌

  直播商家拒絕退款

  盲盒代拆類產品,拆開后無法二次包裝銷售,不支持退換

  8月7日上午,白先生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小白是在玩手機刷視頻的過程中,看到了直播拆卡。在直播間里,不少人拆到了稀有程度很高的卡牌,讓小白有了嘗試的沖動。

  “小白說直播間的規則類似于開火車,購買了一包或者幾包卡牌后,開出指定的卡牌,商家會繼續贈送卡包。如果花費一定金額又沒有抽到稀有的卡牌,商家還會贈送。”白先生表示。

  為了心儀的卡牌,為了成為直播間的“歐皇”(網絡用語,意為運氣好),小白通過奶奶手機的免密支付功能,大肆充值消費。

  發現問題后,白先生也曾與小白消費過的拆卡直播間客服溝通,申請退款。客服在回復中表示:1。該產品為盲盒代拆類產品,拆開后無法二次包裝銷售,不支持退換;2。在商品頁有關于盲盒類產品的不確定性和拆后不退不換的提示,非質量問題不退不換;3。在拍商品時已勾選購買協議:我已成年,同意代拆,拆后不退不換。拒絕退款。

  對于客服的回復,白先生質疑,小白是未成年,為了買卡肯定會勾選購買協議。但客服仍然是上述回復,表示拒絕退款。

  記者在某短視頻平臺搜索“拆卡”,發現有大量的直播間正在進行拆卡直播,其方式也與小白介紹的類似。幾乎每個直播間,都會有“未成年人 禁止下單”“一經拆開 不退不換”的提示牌。

  8月7日,記者撥打涉事的某短視頻平臺未成年人關愛熱線得知,確是未成年人充值消費的,可以通過平臺提供相關資料進行申訴。當日下午,白先生也表示,資料已經上傳平臺,希望可以協調退回相應款項。

  律師:

  商家、家長均有責任,應部分退款

  白先生表示,作為承載“拆卡直播”的短視頻平臺,對于未成年人消費的情況疏于監督。在直播間購買卡牌,勾選購買協議就表示已經成年,門檻形同虛設。

  “我們的訴求就是協商退還部分消費金額,畢竟商家也是出了成本。”白先生表示,另外,希望平臺在消費支付時能要求人臉識別,這樣才能真正地保護好未成年人。

  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認為,小白參與的拆卡直播相關商品具有濃厚的卡通色彩,均為當下幼兒、小學生喜愛的卡牌類玩具,對未成年人存在較大的吸引力,相關直播運營者與直播平臺均應當預見直播間的受眾范圍包括未成年人群體的可能性較大。但相關直播間沒有履行基本的義務對相關買家信息進行識別,下單時的“我已成年,同意代拆”提示不具有實際甄別的意義,為未成年人假冒成年人信息、逃避監管提供可能,“我認為現在可以認定直播間經營者沒有盡‘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驗證未成年人用戶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登錄’的義務”。

  胡磊律師表示,小白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對充值行為并不知情且明確拒絕追認,小白的購買行為應認定為無效法律行為,雙方之間的網絡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但考慮到小白父母沒有盡到相關的管教、約束責任,實踐中法院也不會判決銷售者全額進行返還,會酌情確定退款金額。”

  胡磊律師提醒,類似未成年人游戲充值、商品購買引發的消費糾紛中,未成年人往往采取用監護人的手機設備、購買成年人網絡賬號,租用他人手機設備等方式獲取上網機會、延長上網時間,“包括今年1月1日起生效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法律法規中,均規定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和義務,網絡游戲運營主體具有落實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實名制的義務,因未嚴格落實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實名制致使未成年人充值、購買的,應負主要過錯責任。同時,未成年人家長更應該落實其第一責任人的身份,管好手機、管好密碼,防止消費糾紛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