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婭妮 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為深入落實“各級政府要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鞏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成果。近日,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廳聯合印發《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的印發讓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實現“有規可依”。《暫行辦法》也將與前期印發的《四川省省直機關實物保障用車管理辦法》《四川省省直機關公務出行保障辦法》等文件一道,實現對省直各級行政單位和各類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的全覆蓋,構建起具有四川特色的公務用車管理制度體系。

  《暫行辦法》規范了哪些問題?又有哪些亮點?8月8日,四川在線記者邀請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就該文件進行了解讀。

  為啥要制定?

  為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提供政策依據

  由于省屬事業單位類別眾多、類型復雜、經費來源多樣、人員身份不一、車輛規模龐大,雖然進行了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但是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過程中仍然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再加上過去對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尚未制定專門管理制度,導致這些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缺乏政策依據,難免在實踐中產生了職責不清、管理粗放等問題。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車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以前由于沒有相關政策依據,個別省屬事業單位存在用車管理粗放的情況,“管理粗放,難免會配備使用不規范,進而可能產生違紀違法問題。”

  為此,本次《暫行辦法》明確提出:在車輛編制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要嚴格實施編制管理,要根據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而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超編制配備;在用車標準上,省屬事業單位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含SUV車型)。嚴禁配備超出履行職能需要的高檔、豪華公務用車……

  “在購置更新方面,《暫行辦法》還規定,省屬事業單位需要編制購置更新計劃,明確數量、車型、價格以及排氣標準等,在通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還需要再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編制年度購置更新計劃。”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車管處相關負責人說,《暫行辦法》的這些規定為今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據,填補了前期由于政策不完善而產生的監管漏洞。

  有啥亮點?

  對公務用車購置更新資金 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本次印發的《暫行辦法》共七章四十九條,包括總則、編制管理、配備管理、預算管理、使用和處置管理、監督問責、附則。其中,最有四川特色的措施之一就是將對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更新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大家可以理解為,我們和財政廳按照相關規定制定了一套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從購車計劃的申報、審批、使用以及評價等方面對購車資金進行全方位監管。”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俗地說就是,從一個省屬事業單位將購置車輛的費用納入預算起,他們就要把購買車輛大致需要多少資金、資金如何分配、資金如何執行以及資金使用后的評價等指標納入到預算績效管理中。“我們和財政廳將根據相關評價的反饋情況,來增減該單位的車輛編制和車輛類型,從而達到充分發揮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另外,與《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試行)》相比,《暫行辦法》還規定,省屬事業單位要嚴格公務用車購置更新資金使用管理,不得改變資金用途和擅自分解項目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配備不具備當地機動車注冊登記條件的車輛;捐贈車輛不得用作實物保障用車等。

  “這些都是我們和相關部門根據省屬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的,就是為了加強對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配置、使用、處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從而防止省屬事業單位在公務用車管理中可能產生的廉潔風險和浪費行為。” 前述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

  如何監管?

  分級分類進行監管

  在用車監管方面,《暫行辦法》明確要遵循集中管理、經濟適用、規范高效等原則,實施統一制度、分級分類管理。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車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分級管理是指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屬事業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省屬事業單位自己構成的三級監管網絡進行管理。“具體運行中,就是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加強對行政主管部門、省屬事業單位用車管理情況的監管;行政主管部門協助紀檢監察、審計、財政以及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等對所屬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配備更新、使用、處置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省屬事業單位自己將公務用車的配備更新、使用、處置等情況納入內部審計,主動接受監督。”

  在分類管理方面,《暫行辦法》提出將按照機要通信用車、業務用車、應急保障用車以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分類管理。

  另外,《暫行辦法》還專門列舉了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或者豪華內飾的等九種違紀違法情形,明確省屬事業單位有這九種情形之一的,將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