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封面新聞

  8月13日,“廉潔四川”披露了四川省阿壩州黑水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永森的貪腐細節。

  [案卷]

  王永森,男,羌族,1974年6月生,四川茂縣人,1997年7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阿壩州黑水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2年6月,王永森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阿壩州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理縣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4月,王永森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行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3年7月,王永森因犯受賄罪、行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案探]

  人們常說,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失去工作,才明白“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失去朋友,才明白“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失去尊嚴,才明白“人無剛骨,安身不牢”;失去自由,才明白“一蓑煙雨任平生”也是十分難得。

  “‘失去自由才知道其可貴’,這句話誰都可以說、可以寫,但只有真正失去自由的人,才能體會其中的孤獨和無助。平時喝水、吃飯、上廁所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可如今的我,都必須在它們面前加上一個前置語——‘報告’。”如今,身處高墻鐵窗內的王永森,再也沒有了以往的“意氣風發”,“我不僅失去了自由,還失去了一切,這都是我咎由自取。”

  黑水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永森接受審查調查 資料圖

  立志“出人頭地多掙錢”

  王永森出生在阿壩州茂縣的一個偏遠農村,家中兄弟姐妹較多,主要收入來源于家里的幾畝玉米和黃豆,生活相對清貧。“那個時候只有一個念頭,讀書才是我的唯一出路,要出人頭地多掙錢。”

  “出人頭地多掙錢”的人生目標,本無可厚非。但對于一名黨員干部而言,顯然已偏離了正確方向。當官發財兩條道,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官與發財,就像兩輛并排行駛的汽車,倘若違規變道,只會兩車相撞、人財兩空。

  為了實現“理想”,王永森從小學習刻苦、生活節儉,成為了村里為數不多的大學生。1997年7月,王永森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茂縣原石大關鄉任職。為了出人頭地,他埋頭苦干、任勞任怨,慢慢成長為一名領導干部。

  腐敗的形成,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腐敗的動機,也就是一個人“想不想腐敗”;二是腐敗的機會,就是“能不能腐敗”。對王永森而言,“多掙錢”的人生目標,已在他的心中埋下了腐敗的種子,缺少的只是一個機會。在他39歲時,機會終于來了。

  2013年,王永森被提拔為黑水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具體分管礦產資源、地災防治、財務等工作。隨著手中“權力”增加,圍在王永森身邊的商人老板突然增多,這讓他感受到“自己總算出人頭地了”。對于商人老板的邀約,王永森來者不拒,沉迷于燈紅酒綠、觥籌交錯中不能自拔。

  眾所周知,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倘若因為職務晉升、權力增多,而出現商人老板蜂擁而來的情況,絕大多數情況下,這些商人老板只有一個目的——逐利。多次邀請王永森吃飯喝酒后,商人余某某請托王永森幫其承攬泥石流應急排危治理工程項目,并明確表示事后會有“感謝”。王永森總算等來了“掙錢”機會,便毫不猶豫答應下來。

  2016上半年,王永森將某泥石流應急項目指定給了余某某,隨后余某某送上“感謝費”2萬元。“當時揣著那2萬元,感到腦袋是熱的、臉上是燙的,心里有害怕,但更多是驚喜,第一次體驗到錢可以來得這么容易。”

  少時貧困竟成貪腐理由

  天下之難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貪欲的閘門一旦打開,就再難關上。

  “我出身貧困家庭,厭倦了貧窮,想要讓自己和老婆孩子過上優渥的生活。”在王永森看來,貧困的原生家庭是他腐敗的主要原因。

  從此以后,王永森徹底將黨紀法規拋諸腦后,開始大搞權錢交易。2016年,商人孟某在黑水縣實施地災勘察項目時認識了王永森,此后為拉進與王永森的關系,利用各種機會請其吃飯、聚會,兩人關系逐漸“升溫”,成為了“親密朋友”。在王永森的“幫助”下,孟某長期在黑水縣承攬應急治理、勘查設計、地災評估等項目。

  權錢交易是最直接的關系,也是最不可靠的關系。一旦錢不“到位”,“親密”關系就會迅速“降溫”。2020年,孟某打電話給王永森,希望承建一個地災應急勘查設計項目,王永森聽后直接提出要50萬元“好處費”。孟某深知應急項目預算到最后會有較大調整,一時為難。王永森發現孟某不情愿的態度后,馬上將其晾在一邊。為了能夠通過王永森承接項目,孟某硬著頭皮表示等項目金額定下來“再說”。隨后,在王永森的默許下,孟某順利承接了該項目,并于事后向王永森“上貢”15萬元。

  不僅如此,為了“多掙錢”,王永森還動起了更多歪腦筋。那些年,王永森不斷為妻子尋找“商機”,他在哪里工作,其妻子的火鍋店、服裝店等就開到哪里。

  就這樣,人前自己敢“伸手”,人后妻子有“生意”,王永森的生活發生了巨大變化。妻子開的是價值數十萬元的豪車,孩子上的是“貴族學校”,王永森自己也成了擁有多處房產的“富”局長。

  為求職位升遷主動行賄

  在金錢上逐漸得到滿足后,王永森開始不滿足于“副局長”這個職位。“去掉那個‘副’字,才能讓我進一步出人頭地,也能掙更多的錢。”

  2021年除夕那天,原本開車回家過年的王永森突然在半路調轉方向,來到其直系上級部門“一把手”徐某(已另案處理)家中“拜年”。經過一番交談后,徐某承諾待全州自然資源系統有正科級崗位空缺后,便會為其考慮解決。

  王永森離開徐某家時,“不慎”將自己的腰包落在了徐某家中。當徐某打電話告知他的時候,他直接告訴徐某“你先拿著”,徐某打開拉鏈,里面放著5萬元現金。

  事后,徐某也曾給過王永森便利,告訴他某縣有空缺,但被王永森拒絕了,理由是離家遠、條件差。實際上,王永森不愿意到該縣任職,主要是因為那里的地災防治應急項目較少,會影響他通過項目“掙錢”。

  此時的王永森,權力觀、價值觀嚴重扭曲,工作崗位成了他撈金的“踏腳板”,項目多少成了影響他“錢包”厚薄的直接原因。甚至在2022年6月,紀檢監察機關第一次找他談話后,他仍然不收手、不知止,收受商人祁某某2萬元。

  經查,王永森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75萬元。

  [案析]

  回顧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不少落馬干部都曾聲淚俱下懺悔,“自己出生農村家庭,兒時生活貧困,因為‘窮怕了’所以才貪腐……”諸如此類的話,無疑是想告訴大家,原生家庭貧困才是導致其出現腐敗問題的主要原因,所以情有可原。王永森嚴重違紀違法案就是這樣的典型案例之一。事實上,參加工作后的王永森工作穩定、收入可觀,生活早已不再貧困。他想要的,只是金錢帶來的“安全感”、奢靡生活帶來的“滿足感”、當官掌權帶來的“優越感”,歸根結底在于初心不正、欲壑難填。縱觀王永森的人生軌跡,年幼因家庭原因經歷了物質貧困,但在組織的培養下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后,他沒有嚴于律己,放松思想改造、背離職責使命,面對“圍獵”無法抵制誘惑,最終倒在了精神貧困的荒原上。從開始的物質貧困到后來的精神貧困,王永森自始至終都沒有走出“貧困”。王永森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王永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王永森的行為應當認定構成受賄罪、行賄罪。

  封面新聞綜合“廉潔四川”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