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信任我,才安排我管理‘小金庫’,掌握賬外資金‘調配’大權,當時很享受那種感覺……”對于自己曾犯下的錯誤,黃琦坦言,當時的她并沒有意識到私設“小金庫”違反了國家法律,甚至還樂于管理,最終在不歸路上越走越遠。

  9月10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廉潔四川”發文公布了四川廣漢市自然資源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黃琦的腐敗細節。

  黃琦,女,漢族,1980年10月生,四川廣漢人。2002年5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漢市北外鄉副鄉長,廣漢市金雁街道黨工委委員、統戰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廣漢市自然資源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2023年5月,黃琦接受廣漢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10月,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廣漢市自然資源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黃琦 圖據廉潔四川

  主動“投效”

  甘當“百萬金庫”大管家

  2020年春節臨近,時任廣漢市金雁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的黃琦,第一次收到剛調任街道黨工委書記鐘某(另案處理)給的1萬元“辛苦費”。

  “內心又吃驚又好奇,吃驚這個領導太大氣,好奇這個領導到底什么風格。”黃琦驚嘆于鐘某的闊綽,雖然擔心拿錢出事,但更怕得罪領導,于是將錢收下。

  慢慢地,黃琦認為鐘某不僅出手大方,還照顧下屬。在后來的工作中,她一味順從、討好,希望得到鐘某的認可。鐘某到金雁街道任職后,沿用了在其他鄉鎮任“一把手”時私設“小金庫”籠絡人心的做法,當他在物色“小金庫”管理人之際,看到了黃琦的主動“投效”,覺得她“靠得住”,便讓她當起了“小金庫”保管員。

  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金雁街道轄區企業老板給的“贊助費”源源不斷地送到了黃琦手中,充實著她管理的“小金庫”,累計資金達240余萬元。

  當黃琦得知“小金庫”錢款來源不正當時,她既未拒絕,更未揭發,只想憑借領導的認可為自己提拔晉升提供幫助,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安排指示言聽計從、毫無立場。

  “我按照要求把錢收下,他買什么、用什么、給誰拿多少,都由我來支配。”在鐘某的授意下,其中大部分資金用于違規給班子成員及部分干部發放績效獎金、外出旅游、聚餐等。“涉及財政資金無法報銷的費用,大家都會想到我,鐘某也會讓他們來找我商量如何支用‘小金庫’資金。”有了資金調配權,黃琦被大家默認為“街道二把手”。

  沉溺權錢交易

  伙同他人收受現金上百萬元

  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的黃琦靠著勤奮努力,事業、生活都有聲有色。黃琦的丈夫家境優越、事業有成,婚后不僅為她提供了豐厚的物質條件,還常帶她涉足高檔“朋友圈”聚會。身邊朋友的出手闊綽讓她感到自卑,她渴望得到認可,想干出一番事業證明自己。

  2016年,黃琦擔任廣漢市北外鄉副鄉長,因分管轄區企業,她與商人老板接觸頻繁。2017年春節前,面對商人李某某送來的一張1000元購物卡,“雖然不缺錢,但礙于情面還是收了。”從此,1000元的加油卡、3000元的禮金、10000元的挎包……“人情往來”越來越多,黃琦漸漸嘗到了權力帶來的“甜頭”。

  2020年,黃琦如愿當上“街道二把手”,過節費2萬元、生日禮金3萬元……僅1年時間,其個人從“小金庫”領取鐘某發放的“辛苦費”就達19萬元。鐘某給的“辛苦費”和商人的“感謝費”像利刃般劃開了黃琦內心貪欲的口子,她用這些錢財購買了大量奢侈品牌服裝和女包,在朋友面前賺足了面子。

  2021年上半年,金雁街道啟動轄區內坪橋河整治項目,黃琦“配合”鐘某跳過辦理流程,指定鐘某老鄉唐某承攬,并利用分管砂石資源等職務之便,對唐某涉嫌偷盜砂石“視而不見”,導致唐某在加固河堤后,私下變賣剩余砂石,獲利300余萬元。事后,唐某為感謝“關照”,給鐘某送上現金100萬元,黃琦從中分得40萬元。

  經查,黃琦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收受轄區企業老板、商人、下屬所送現金共計117萬元,個人實得77萬元。

  2023年7月,黃琦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10月,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廣漢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王云表示,私設“小金庫”的本質是為了逃避監管,為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敞開方便之門。黃琦紀法意識淡薄,對“小金庫”的危害性認識不到位,反而將領導給的“特權”當成信任和賞識,一味盲目順從,違規管理、使用“小金庫”資金,最終損害的是群眾利益和黨的形象。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明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