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徐浩煊 文/圖

  日前,有網友反映稱,南充市南部縣一家名為金星花炮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長期在南隆街道太洪社區3組附近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該網友質疑,上述地點位于當地政府劃定的禁售禁放區域內,在此經營,或不符合相關規定。具體情況如何?四川在線記者進行了調查。

  南部縣金星花炮有限責任公司。

  現場:工廠已停止生產 仍有煙花爆竹售賣

  10月10日下午,四川在線記者來到網友提及的南隆街道太洪社區,在沿著國道212線旁的山路步行10分鐘后,記者看到了網友投訴的南部縣金星花炮有限責任公司。廠區門口放置的公司簡介顯示,該公司創建于1985年,占地面積220畝,有煙花、爆竹3條生產線,可生產C級組合煙花和C級爆竹。不過,通過無人機畫面,記者看到,雖然該公司廠房眾多,但廠區內并沒有工作人員,也沒有生產跡象,僅有一輛廂式貨車在廠區內停放。

  無人機視角下的南部縣金星花炮有限責任公司廠區。

  “這個公司很早就停產了,現在只有存放和運輸業務。”附近村民告訴記者,盡管該公司已停產多年,但還保留有部分零售業務。

  無人機拍攝下廠區內停放的貨車。

  這一說法也得到公司工作人員的確認。在廠區外的值班室,當記者詢問是否有鞭炮售賣時,一名身著綠色上衣的工作人員詢問用途后表示,一捆1000響的婚禮用鞭炮,售價為120元,如需可以去倉庫拿貨。

  追問:儲存售賣煙花爆竹是否合規?

  “這個區域已經被劃定為南部縣煙花爆竹禁售區域,在此儲存運輸,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該網友質疑。

  帶著網友的疑問,記者來到南部縣應急管理局。該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工作人員介紹,現行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批發企業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內設立煙花爆竹儲存倉庫。但網友提及的涉事地點——南隆街道太洪社區3組,不屬于城市建成區,因此在此設置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并不違規。

  無人機視角下的南部縣金星花炮有限責任公司廠區。

  針對網友反映的“違規銷售煙花爆竹”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允許存儲并不意味著可以任意銷售,只能向獲得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經營單位定量發售,不得向市民零售。同時,銷售時使用的運輸車輛,也必須是具有危險品貨物運輸資質的防爆車輛。

  “我們已經聯合公安部門,對網友的舉報線索摸排調查。”該工作人員表示,關于網友反饋的運輸車輛不具備資質一事,現查明,情況基本屬實,將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對網友反映的公司違規零售等行為,將在調查取證后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