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攀
10月27日,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單。
決定免去:
李鵬的阿壩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公安局局長職務;
尕瑪格拉的阿壩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職務;
楊培輝的阿壩州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羅讓扎西的阿壩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局長職務;
羅爾伍的阿壩州信訪局局長職務;
雍軍的阿壩州林業和草原局局長職務。
免去:
周全壽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何遠東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祥根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決定任命:
李東武為阿壩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公安局局長;
南卡爾甲為阿壩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馬巧玉為阿壩州自然資源局局長;
龍躍為阿壩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局長;
王勇為阿壩州信訪局局長;
孫福華為阿壩州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任命:
基吉為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李靜為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
高鵬為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呂鳳為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