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攀

  10月27日,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單。

  決定免去:

  李鵬的阿壩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公安局局長職務;

  尕瑪格拉的阿壩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職務;

  楊培輝的阿壩州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羅讓扎西的阿壩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局長職務;

  羅爾伍的阿壩州信訪局局長職務;

  雍軍的阿壩州林業和草原局局長職務。

  免去:

  周全壽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何遠東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祥根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決定任命:

  李東武為阿壩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公安局局長;

  南卡爾甲為阿壩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馬巧玉為阿壩州自然資源局局長;

  龍躍為阿壩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局長;

  王勇為阿壩州信訪局局長;

  孫福華為阿壩州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任命:

  基吉為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李靜為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

  高鵬為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呂鳳為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