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底伊樂
10月31日,眉山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眉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李東武辭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的決定》和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決定免去:
李東武的眉山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李鵬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眉山市公安局局長。
任命:
曾游江為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廖安林為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免去:
王建祥的眉山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鄒成雙的眉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周吉勛的眉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李祝才為眉山市民政局局長;
王建祥為眉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楊翔宇為眉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
免去:
覃棱的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伍奇的眉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周游的眉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任命:
張小芹為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