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荒野求生迷路了,手機沒有信號。”11月1日0時許,四川廣元女子史某某報警后,手機再無人接聽。隨即,廣元市、朝天區兩級公安出動30余名警力趕往現場,并發動當地村組干部群眾一起連夜搜尋,歷時8小時未果。而當天9時許,民警卻在史某某家中將其找到。

  3日,廣元朝天區警方告訴紅星新聞,史某某醉酒后和朋友發生口角,然后撥打110謊報警情。目前,史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史某某接受調查

  11月1日0時許,廣元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女子史某某報警,稱自己“荒野求生”被困在朝天區中子鎮附近的野外,請求公安機關救援。接到市局指令后,朝天區公安分局迅速行動,市區兩級公安機關緊急抽調30余名警力并攜帶無人機等裝備前往現場,發動附近村組干部群眾一起展開搜救行動。

  “我們分為幾個組,連夜在中子鎮范圍內尋找。曾家山、云霧山等地都被我們找過,但歷經8個小時的連夜走訪和實地搜尋,均未發現史某某的相關線索。”民警告訴紅星新聞,當日上午9時許,民警在史某某家中將其找到。

  經調查,10月31日晚,史某某前往朝天區水磨溝鎮朋友家中參加宴席,席間飲酒后與朋友發生爭執,導致心情不好,便謊稱自己野外遇險向公安機關報警,隨后便返回家中休息,且在公安機關搜救期間,民警持續撥打其電話始終不予應答。目前,史某某因謊報警情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史某某被警方找到后表示了歉意,“我10月31日晚上醉酒后,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謊稱自己荒野求生迷路、手機沒有信號……導致公安機關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尋找,現在向參與救助的多名民警道歉。”

  民警提醒,謊報警情,不僅會占用寶貴的警力資源,還會導致警方無法及時有效地處理真正的緊急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謊報警情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罰款。情節嚴重且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