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11月12日,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發布了2024年第三季度消費者投訴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報告顯示,今年三季度在消費中因安全權受損引發的投訴同比增長4.46%,增幅位居第一。

  案例1:

  2024年8月17日,廣安市華鎣市消委會接到消費者龔女士的投訴,稱其在華鎣市某旅游開發有限公司漂流過程中因翻船事故遺失了價值2900元的眼鏡,同時造成一人膝蓋擦傷。在警方的協助下,經營者才將眼鏡找回,但態度惡劣,遂向華鎣市消委會投訴,要求退票退款并道歉。華鎣市消委會在接到投訴后,及時組織雙方調解,經營者向龔女士道歉,雙方達成和解,退還龔女士支付的260元費用。

  案例2:

  2024年9月4日,消費者袁先生向眉山市丹棱縣消委會投訴稱,所居住的小區6、7棟電梯經常出現下墜的現象,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消委會在接到投訴后,經核查發現,該小區6棟使用的電梯,因門鎖機構門刀、門球間隙過小,在運行過程中觸發安全回路,導致電梯出現急停、平層。維保人員立即到場進行處置,并于2024年9月4日16:40左右完成門鎖機構門刀、門球間隙調整,恢復電梯正常運行。7棟電梯系平衡感應器故障,維保單位已于2024年8月30日對平衡感應器進行更換。消委會要求物業針對小區在用電梯設備展開一次全面排查,及時發現問題隱患加強使用安全管理,定期開展自行檢查和維護保養。

  消費專家分析認為,消費者安全權是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的權利。這一權利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是消費者最基本的權益之一。

  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有:

  • 一是商品安全問題,主要涉及商品的質量缺陷、設計缺陷、材料不安全等問題。例如,家用電器存在漏電隱患、兒童玩具存在銳利邊角等;

  • 二是服務安全問題,如美容美發服務中的過敏問題、旅游服務中的交通安全問題等;

  • 三是環境安全問題,通常與消費者的生活環境相關,如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電梯安全、噪音污染等。

  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七條對消費者的安全權進行了重申和完善,明確“免費不免責”,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無論是否收費,都應當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要求。如果商品或服務存在瑕疵,但并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且不影響正常使用性能,經營者應提前向消費者如實告知。此外,經營者還需要確保其經營場所和設施的安全性,包括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和設置警示標識。如果消費者在經營場所遭遇危險或受到侵害,經營者還需提供及時的救助。這些規定不僅有助于提高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水平,也促使經營者更加重視安全問題,從而營造一個更加安全的消費環境。

  另外,虛假宣傳的問題在第三季度也較為突出。消費專家指出,虛假宣傳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準則,不僅誤導了消費者,還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應保持警惕,仔細辨別宣傳信息的真偽,了解產品的相關信息,包括功能、品質、價格等,并對比不同商家的宣傳內容。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大多數免費領取產品背后可能都暗藏陷阱。當發現商家存在虛假宣傳行為,消費者應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力度,對虛假宣傳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和處罰。同時,商家也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誠信經營,為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產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