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楊藝茂
11月15日,樂山押解犯罪嫌疑人山某某的兩名警務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罪公訴案,在樂山市五通橋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樂山市嘉定中學一名高二女生報警稱被教師山某某猥褻,同時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過類似遭遇。當地警方賡即立案偵查和取證,山某某被帶至學校辨認現場時墜樓身亡。由于犯罪嫌疑人山某某死亡,當地警方依法撤銷了其涉嫌強制猥褻案。當時押解山某某辨認現場的民警林某、輔警李某某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檢察院提起公訴。
11月15日,法院審理認為,林某違反相關辦案規定,未按要求安排不少于兩名辦案人員押解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僅安排一名警務輔助人員協助押解。押解山某某出所時,林某、李某某未對山某某已戴手銬進行檢查,且在到達嘉定中學A教學樓四樓后,由于山某某示意的辦公室門關閉,林某、李某某查看墻上張貼信息欲查找聯系人電話時,將山某某置于身后,脫離管控15秒,山某某乘機左手掙脫手銬,自行沖入教室,翻窗墜樓,經搶救無效死亡。林某、李某某不正確履職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玩忽職守罪。
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李某某在事發后主動向單位報告,在線索調查和案件偵查期間,經電話通知到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均系自首;林某、李某某自愿認罪認罰,并簽字具結,可依法從寬處罰。本案中,雖然林某、李某某存在不正確履職的行為,但事發后林某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與李某某一起積極配合救助,屬犯罪情節輕微,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林某、李某某的辯護人所提二人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與查明的事實及法律規定相符。
最終,法院審理查明,山某某系自行沖入教室翻窗墜亡。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李某某兩名警務人員不正確履職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玩忽職守罪,但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事件回放
女生報警稱被猥褻
涉事男教師辨認現場時墜亡
嘉定中學是一所公辦高中學校,由樂山四中和新橋高中合并,設置兩個校區。時年57歲的山某某在該校新村校區高二某班任語文老師兼班主任,此前他在原新橋高中任教20年。
2022年3月31日,一則有關山某某的消息突然在校園里傳開——高二某班一名女生報警稱被山某某實施了猥褻,同時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過類似遭遇。隨后,警方介入調查,不少學生家長紛紛聞訊而來,強烈要求學校和警方嚴肅處理。
2022年4月1日上午,山某某被通知到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張公橋派出所接受調查,錄完口供后于當晚回家。當天,警方同時對多名女生進行了詢問調查。
4月2日,公安機關對山某某涉嫌強制猥褻案立案偵查。4月3日下午3時許,民警林某、輔警李某某押解山某某至嘉定中學新村校區辨認現場時,其將兩名警務人員引至另外一棟教學樓4樓后,趁兩名警務人員不備,自行沖入教室,翻窗墜樓經搶救無效身亡。
(案件資料據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