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秋吉 文/圖

  近日,巴中一女童被狗咬傷面部的消息引發熱議。記者了解到,該事件發生于11月15日下午,事發地點位于巴中市巴州區江北街道龍泉社區的觀瀾上域小區,一條黃色小狗在小區公共游樂設施區域將女童左臉咬傷。

  事發地點的公共游樂設施。

  目前女童狀況如何?咬人的狗及其主人是否找到?11月18日中午,記者來到事發地點進行現場了解。

  女童父親:縫了16針,傷人的狗已處置,主人未找到

  11月18日,記者聯系到當事人的父親劉先生。他告訴記者,11月15日下午三點,家里的保姆帶著1歲10個月大的女兒在小區公共游樂設施玩耍,突然一條未拴繩的黃色小狗撲向女兒,將女兒左臉咬傷后逃離了現場。

  周圍居民拍到的咬傷女童的狗。(受訪者供圖)

  隨后,劉先生一家將女兒送往了醫院,“面部縫了16針,也注射了狂犬疫苗。”劉先生說,雖然女兒現在已出院回家休養,精神狀態良好,但臉上極有可能留疤,擔心造成后續心理困擾。“目前狗的主人還未找到,我們也報了警,希望這件事能有一個交代。”

  女童被狗咬傷面部的傷口,共縫合16針。(受訪者供圖)

  16日晚上,劉先生收到物業發來的消息,稱已找到咬傷女兒的狗,并已將其打死,需要劉先生一家前往現場確認。

  “當時確實在小區門口有一條死去的黃色的狗,但因為我當天下午不在現場,無法辨認,保姆也無法確定。”劉先生說,之后物業將這條狗進行了處理。“聽周圍目擊的鄰居說,就是這條狗,后來警方也經過視頻鑒別等方式,告訴我們比對成功。”

  16日晚,傷人的狗已被小區物業找到,并將其打死。(受訪者供圖)

  劉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前,曾有小區居民看到該條狗在小區大門口與其他家養狗打鬧,隨后在小區里游蕩了接近半個小時。目前警方正在調查監控,尋找狗的主人。“如果是家養的狗,希望主人能站出來為這件事負責。如果是野狗,那么就是物業的疏漏,將野狗放進了小區內,影響小區內居民的安全。”劉先生說,也希望通過這件事能規范小區內養狗的情況,讓大家出門遛狗都能主動拴繩。

  居民:小區內常出現未拴繩游蕩的狗,物業勸阻無果

  “有聽說這件事,但那天下午我沒有上班。”11月18日中午,在距離事發地點不到百米的一家小區理發店內,一位理發師告訴記者,平時小區內常有未拴繩的狗游蕩,“有些是家養的,有些是外面跑進來的野狗。”

  不少小區居民也證實了這個說法。“有些業主不自覺,遛狗不拴繩子,有時候物業勸阻還會吵起來,我們帶娃娃碰到這種情況,也只有離遠一點。”住在小區內11棟的一位阿姨說,天氣好的時候,大部分業主會帶小朋友去公共游樂設施玩耍,也經常在那遇見被狗咬傷的小女孩。

  記者在小區內看到,在小區路燈桿上,懸掛著“小區內禁止散養大型烈性犬類動物”“看好寵物 傷人自負”等告示牌。隨后,記者來到了小區二期的保安亭,值班的兩位保安均表示未聽說此事,“如果要了解具體情況,只能去物業辦公室。”該保安說,平時小區里看到沒拴繩遛狗的情況,他們會提醒狗的主人拴繩。每天下午5點過,小區內的廣播也會播報遛狗拴繩、禁止高空拋物等安全注意事項。從大門處跑進來的野狗,保安們都會用鐵棍把它們趕出去。但有時野狗會從護欄縫隙里鉆進小區,也無法完全顧及得到。

  小區內的路燈上懸掛著相關告示牌。

  對于保安所說廣播播報的情況,有部分居民表示有聽到過,當事人劉先生則表示未曾聽過,“連電梯里張貼的遛狗拴繩告示,都是事情發生后,16日才貼上。路燈上的告示牌倒是一直都有,但關于遛狗拴繩的也只有幾個,而且字也不大。”劉先生說,希望這些養狗規范宣傳能夠普及更廣一些。

  小區內的路燈上懸掛著相關告示牌。

  隨后,記者來到該小區物業辦公室,看到門口的墻上張貼著物業管理規定,其中第十三條關于小區內寵物喂養中,明確了養犬人攜犬只外出須拴犬鏈(繩),鏈(繩)不得超過1.5米,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領。

  小區物業辦公室外的墻上,張貼著寵物管理的相關規定。

  記者走進辦公室內并未找到相應負責人。隨后記者撥通了該物業公司的電話,工作人員在電話里表示,物業已在16日晚上找到咬傷人的狗,并已將狗打死。目前正在配合派出所和社區,提供小區內的相關監控錄像。“因為狗的主人還未找到,后續的賠償和責任劃定都還未確定。”巴中市信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說,平時工作中也會對未拴繩遛狗的業主進行提醒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