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何勤華
11月18日,涼山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一、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的提請,任命:
王建芳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宋燕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潘蕓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二、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長阿石拉比的提名,決定任命:
胡定顯為涼山彝族自治州經(jīng)濟和信息化局局長;
毛敏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
李勇為涼山彝族自治州商務局局長;
日火哈古為涼山彝族自治州林業(yè)和草原局局長;
張文統(tǒng)為涼山彝族自治州醫(yī)療保障局局長。
決定免去:
朱國政的涼山彝族自治州經(jīng)濟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余明良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職務;
胡定顯的涼山彝族自治州商務局局長職務;
范洪春的涼山彝族自治州醫(y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三、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陳剛的提請,任命:
趙燕為涼山彝族自治州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李俊為涼山彝族自治州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張堅的涼山彝族自治州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四、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長胡年軍的提請,任命:
吉曉紅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曹潔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宋紅敏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毛苑入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吉曉紅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五、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治平的提請,免去:
吉史果果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羅平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肖國清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楊霓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王車布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