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何勤華

  11月18日,涼山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一、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的提請,任命:

  王建芳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宋燕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潘蕓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二、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長阿石拉比的提名,決定任命:

  胡定顯為涼山彝族自治州經(jīng)濟和信息化局局長;

  毛敏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

  李勇為涼山彝族自治州商務局局長;

  日火哈古為涼山彝族自治州林業(yè)和草原局局長;

  張文統(tǒng)為涼山彝族自治州醫(yī)療保障局局長。

  決定免去:

  朱國政的涼山彝族自治州經(jīng)濟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余明良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職務;

  胡定顯的涼山彝族自治州商務局局長職務;

  范洪春的涼山彝族自治州醫(y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三、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陳剛的提請,任命:

  趙燕為涼山彝族自治州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李俊為涼山彝族自治州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張堅的涼山彝族自治州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四、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長胡年軍的提請,任命:

  吉曉紅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曹潔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宋紅敏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毛苑入為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吉曉紅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五、根據(jù)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治平的提請,免去:

  吉史果果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羅平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肖國清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楊霓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王車布的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