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徐浩煊

  日前,南充市西充縣民政局發布的一則“關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送養公告”引起關注。公告顯示,擬被送養的是一名出生于2023年10月的男嬰,男嬰的生母因犯罪,于2024年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期間,生父經醫學檢查患有精神類疾病,經其他有撫養義務的監護人簽訂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并共同提交送養申請。

  公告發布已有一周,報名情況如何?記者從西充縣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報名工作已于11月23日截止,多個家庭參與報名。“接到了很多咨詢電話,報名郵箱也收到很多資料。”該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負責人李伶俐說道。此外,西充縣民政局副局長羅飛表示,當地已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資格預審,對符合要求的家庭進行配對評估。

  對于領養家庭有何要求?《公告》顯示,凡年滿30周歲以上的夫婦,未生育子女或只有1名子女、有收養意愿且符合收養條件的家庭均可報名。西充縣民政局將本著尊重送養人意愿,以夫妻關系和諧優先原則,按報名順序及提交資料情況進行資格審核,基礎條件包括“年齡符合、婚姻家庭和諧、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來源、無違法犯罪記錄、無不良征信記錄、無其他惡習,并具有撫育、教育和保護小孩所需的學歷、能力和住房條件,同時需具備一定的愛心和責任心”。

  根據公告內容,當滿足基礎條件的家庭達到2戶時,即可進行配對評估。后期將收養能力評估得分較高的家庭進行收養融合,融合期雙方滿意并評估合格者為融合成功;融合期不理想或融合評估不合格者依次更換融合家庭。西充縣民政局根據融合期評估結果,確定是否符合收養登記條件,對符合條件且綜合評估得分較高的家庭優先辦理收養登記證書。

  截至11月27日發稿,相關公告已被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