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11月27日,達州市發布《達州市城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由達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8月30日通過,經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9月29日批準,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介紹,部分停車場對外停放時長不足三十分鐘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據了解,該條例發布的原因,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達州市城區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快速增長,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也帶來巨大的停車壓力,“停車難、停車亂、停車貴”的矛盾突出。達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停車管理工作,將其列入“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實施整治,達州市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停車管理部門職能職責不清、老舊小區停車泊位供求緊張、新區地下停車場空置率高、地上停車位緊張、社會民營停車場收費貴、停車智慧化管理水平低等停車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亟須通過地方立法予以規范解決。

  《條例》共五章40條。針對“停車難”的問題,《條例》明確要制定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公共停車場年度建設計劃,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配建標準建設停車場,做到與城市規劃相適應。鼓勵建設停車樓、機械式立體停車場等集約化停車設施,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個人錯時共享停車位。

  針對“停車亂”的問題,《條例》規定應當建立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完善數據采集、停車引導、智能導航等功能,為公眾提供出行信息和智能化停車服務。停車場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實施停車場信息化改造,停車場經營者應當按照相關要求確保專用停車運行管理設施設備與智慧停車公共服務系統聯網運行。智慧停車公共服務系統的管理和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

  針對“停車貴”的問題,《條例》明確規定停車場收費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在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機場、汽車站等交通樞紐的停車場停車時長不足十五分鐘的,在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其他停車場停車時長不足三十分鐘等五種情形免收停車服務費;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對停放時長不足三十分鐘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