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考試通過了,不等于駕駛證到手。”近日,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五大隊民警在例行檢查中查處一名無證駕駛的男性駕駛員。面對民警質詢,該男子辯稱“科目考試都過了,以為已經可以開車上路”,然而,男子并未取得正式駕駛證,仍被依法認定為無證駕駛。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11月14日下午4時許,三分局十五大隊民警在S80古宜高速古藺收費站開展站口勤務。此時,一輛小型轎車在收費站前突然減速,在車道內猶豫不前。執勤民警察覺異常,立即上前攔截并例行檢查。民警要求駕車男子出示駕駛證,男子東翻西找卻無法出示。經民警核查系統確認,該駕駛員未取得有效駕駛證。
面對民警的質詢,男子辯稱:“我是在河北考的駕照,科目考試都過了,以為已經可以開車上路。”對此,民警向其宣講了法律規定,明確告知:駕駛機動車上路,需依法取得紙質駕駛證或能在“交管12123”平臺上查詢到電子駕駛證信息。否則,即便考試合格,仍屬無證駕駛。
▲男子被送至拘留所執行拘留。高速交警供圖
最終,民警依法對男子處以三日的行政拘留,并于11月25日將其送至古藺縣拘留所執行拘留處罰。
四川高速交警特別提醒,科目考試過了不代表駕駛證到手,更不意味著擁有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上路必須確保取得有效駕駛證,無論紙質版還是電子版都應合法有效。在未取得正式駕駛證前擅自駕駛機動車,不僅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負責,更嚴重威脅道路公共安全。
紅星新聞記者 袁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