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4時許,四川高速交警三分局十五大隊執勤民警在S80古宜高速公路古藺收費站開展勤務,在對一輛即將駛入收費站的川E號牌白色小型機動車進行檢查時發現了端倪。
“他情緒緊張,遲遲拿不出駕駛證和行駛證,稱遺落在家里。”民警稱,通過系統查詢發現,該車駕駛員熊某某的駕駛證狀態顯示已被記24分且處于暫扣狀態,屬于“駕駛證被依法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和“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涉事車輛 高速交警供圖
面對證據,熊某某承認,當天下午,他從古藺縣城取完快遞準備返回鄉鎮,想著下雨,高速路上不會有交警檢查,遂冒險在駕駛證暫扣期間再次開車上路,可即將駛入古藺收費站時就與執勤民警碰個正著。
民警查詢還發現,今年9月,熊某某因飲酒駕駛被處以罰款和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的處罰。駕駛證暫扣期間,他仍多次違法駕駛機動車,同時還有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駕駛證被累計記24分。
最終,高速交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熊某某進行了嚴肅教育,并對其處以拘留3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陳敏 紅星新聞記者 袁偉 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