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12月31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公布關于2024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根據國務院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相關精神,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從2024年7月1日起,將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163元(含中央和省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即在每人每月153元的基礎上增加10元。此次提高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沖抵或替代此前各級已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網截圖
通知指出,各地應及時將提高的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長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