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7日,來賓市興賓區男子江某通過網絡聊天軟件認識了一名自稱“何某”的女子,兩人加了微信好友后越聊越投機,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
陷入網戀的江某對“何某”沒有任何懷疑,對其提出的要求更是一一滿足。幾個月的時間里,江某共計轉賬25000余元給“何某”。期間江某要求與“何某”見面,但“何某”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見面。
來賓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楊振局:“2020年12月18日當天,‘何某’又以天氣變冷要買被子為由,再次叫江某轉300元到一微信收款碼上,江某發現收款碼上名稱顯示是一家奶茶店,后搜索到該奶茶店位于興賓區河西圓盤附近。”
在多次被拒絕見面后,江某覺得事情有些蹊蹺,于是便找到這家奶茶店,并按“何某”提供的收款碼轉了300元進去。
來賓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楊振局:“轉賬之后不久,一名約30歲的男子走進奶茶店跟老板說剛剛朋友轉了300元到賬,叫老板兌換現金給他。”
見此情景,站在一旁的江某立即叫老板不要給錢。男子見狀后拔腿就跑,江某立刻追上去扭打在一起。周圍的群眾見此情形也馬上報了警。
經審訊,嫌疑人羅某31歲,沒有正當的職業。他對其冒充女性身份和江某交友并騙取錢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羅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素材來源:廣西臺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