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8名兒童的家屬則放棄了附帶民事訴訟。被拐兒童李青的父親李樹全告訴澎湃新聞,“我不要賠償,我只想找回我的孩子。”
一審宣判后,申軍良夫婦,以及除張維平外的4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訴。
據申軍良、于曉莉夫婦的代理律師劉長介紹,此次上訴提出的民事賠償總額為481萬余元,包括申軍良尋子15年的花費、于曉莉患精神分裂癥的治療費用,以及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劉長介紹,二審期間補充提交了相關票據等證據,另外申聰如今已經找回,故訴訟主體應不存在問題。
1歲時被拐賣的申聰,2020年1月被警方找回時已經16歲。截至目前,此案9名被拐兒童中的5人已經找回,均與親生家庭相認,另外4個孩子尚未找到。
(注:為保護受害人隱私,文中被拐兒童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