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徐州8月10日電 (朱志庚 李夢瑤)棋牌是國人喜愛的娛樂消遣方式,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fā)展,網絡棋牌平臺引發(fā)很多“牌友”的追捧。“80后”男子張某從中嗅出“商機”,通過手機聊天軟件建群拉人打麻將,自己則以每局3元的方式抽取“房費”,一年多累計獲利40余萬元。8月10日,徐州市銅山區(qū)人民法院宣判,張某的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張某平時愛好打麻將,身邊也聚集了不少牌友。一次偶然的機會,張某在朋友的邀請下開始使用“某麻將APP”進行棋牌游戲,時間一長,張某發(fā)現牌友眾多,平臺經常爆滿,于是萌生“搞點錢”的念頭。
2018年11月起,張某在“某麻將APP”注冊固定賬戶用以開設游戲房間,并在多個軟件中組建聊天群,以掃碼加群、人拉人等方式組織他人在其開好的游戲房間內進行棋牌游戲。每場牌局結束后,APP會以積分的形式結算賭客的輸贏,賭客們在張某建立的聊天群內互相支付賭資。然而,張某卻通過抽取大贏家“房費”的形式謀取利益。
銅山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利用互聯網開設“賭場”,組織他人進行賭博活動并從中獲利,參賭人員具有一定規(guī)模,賭資達到一定數額,張某實施了設置規(guī)則、維護群秩序等管理行為,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遂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據主審法官朱信鑫介紹,近年來,隨著網絡通信技術的迅速發(fā)展,賭博活動越來越隱蔽,各種賭博APP盛行。由于網絡賭博不需要實體工具,顯得更加簡便快捷,賭博空間、時間都可以隨心所欲,吸引了眾多好賭者參與。但是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國家法律法規(guī)明令禁止利用網絡從事賭博活動,無論是在網上開設賭場,還是參與網絡賭博,均屬于違法行為。公眾應認清賭博活動的本質和危害性,自覺遠離賭博、抵制犯罪,珍愛幸福生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