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機16:9比例涉嫌節省顯示屏成本?!
有一則消費者的投訴,反映了平板電視機行業的現象,在此拿出來與大家探討。
某消費者稱:我國現在銷售液晶電視機,基本上屏幕的長寬比是16:9 ,和一少部分16:10 的產品,可我國現大使用的電視信號是4:3 的比例,如果全屏顯示、圖像就會失真,可按信號要求使用4:3 的比例顯示,那用戶的電視屏幕會有兩個黑邊,更重要的是這時電視機的屏幕實際觀看尺寸變小了。并且最為重要的是,16:9的比例就只需做成21.5的屏,相比4:3比例的顯示屏,這樣一來就廠家就節省了屏的成本。現在在我國的大城市,能收看高清信號用戶有多少?我國的3000多個縣城基本沒有高清信號,農村的老百姓在未來5年至10年內基本上是不能實際高清收視,現在的液晶電視機,在使用期內,農村的百姓根本不能實現高清收視,試問廠家為什么不生產4:3的電視機,廠家的產品本來是為用戶設計的,沒有理由生產不出來4:3的電視機。
對于上述觀點,你如何看待?認同抑或反對?